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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员入会条件: 拥护本会章程,热心或从事慈善事业,对慈善事业有一定贡献;愿意履行会员义务,自愿申请加入本会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二、会员入会程序: 提交会员入会申请表,经本会理事会审批通过后,由本会颁发会员证。 三、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取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五、会员退会与除名: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会员无正当理由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总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会理事会批准,予以除名。 六、会员会费缴纳标准: (一)省级会员单位:2000元/年; (二)地(市)级会员单位:1500元/年; (三)县级会员单位:800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