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华慈善总会(以下简称总会)慈善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慈善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民政部有关规定和《中华慈善总会章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慈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总会按照其宗旨在特定时段开展的使受助对象受益专项援助救助事项。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会所有项目的立项、管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物资捐赠管理工作,规范物资捐赠有关行为,更好开展慈善工作,推动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部直管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财务管理的通知》和《中华慈善总会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物资捐赠是指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推动中华慈善总会(以下简称“总会”)慈善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慈善法》《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慈善总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分支机构的设立第二条 总会的分支机构是总会根据事业发展和业务工作需要,依据业务范围或者成员特点,设立的专门从事总会某项业务活动...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中华慈善总会(以下简称“总会”)荣誉授牌有关工作,维护提升总会社会名誉与公众形象,促进总会与各地公益慈善组织合作共赢,根据《中华慈善总会章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授牌工作要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坚持标准条件,本着“谨慎甄选、严格准入、有序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开展。第三条 本办法涵盖的授牌主体是指符合我会宗旨范畴,在公益慈善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并符合授牌条件的非营利组织...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应急救援及灾后重建捐赠活动,加强捐赠物资的管理,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灾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应急救援物资捐赠接收、发放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协调配合、务实高效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民政部直管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民发〔2018〕85号)》《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财务管理的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中华慈善总会(以下简称“总会”)志愿者管理,推动总会志愿服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民政部《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和《中华慈善总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志愿者,是指出于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以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总会志愿者是指按照本办法...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开展中华慈善总会外事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民政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协调配合、务实高效的原则,结合总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外事工作是指总会与国(境)外的组织、个人所进行的人员交流、项目合作、业务考察、国际会议、出访来访等活动。第三条 对外联络部是中华慈善总会外事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